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再掀波澜,其妻子被判2亿债务!
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遗孀金燕,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(天津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建银文化”)告上了法庭,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。
说到小马奔腾,不知道大家对它的了解有多少呢?小马奔腾集团是一家影视文化公司,也许你不曾听过它的名字,但是它创作的多部作品可是红极一时,也许你还都看过。
比如:
《历史的天空》
《甜蜜蜜》
《我的兄弟叫顺溜》
《我是特种兵》
有人说,这些电视剧作品多为风格硬朗的军事题材,这跟它的创始人李明有着极大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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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,1966年出生于军人家庭,1989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摄影系,在创建公司前曾在多家国内外大型广告公司(盛世长城、通利达等)任职,以拍摄广告为主业。
1994年,李明自己创业,成立新雷明顿广告有限公司,中央电视台是他的主要客户之一。在经历了4年的沉淀积累后,李明将雷明顿广告公司改为小马奔腾,并向自己感兴趣的电视剧领域进军。
李明曾经拍摄制作出《历史的天空》、《甜蜜蜜》、《我们生活的年代》、《我的兄弟叫顺溜》、《三国》、《武林外传》、《建党伟业》、《将爱情进行到底》等为代表的数十部优秀电视剧作品。
李明这一路走来还算是顺畅,也许就是这顺畅给了他底气,少了几分谨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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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,小马奔腾以高达7.5亿元人民币的规模开启新一轮融资,创下了当时中国影视业融资纪录。
而这高额的融资纪录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呢?当时一位投资方表示:“小马奔腾项目有40多家机构参与竞投,几乎就是抢来的。”
在这时期,小马奔腾实际控股人李明和其姊妹李萍、李莉三人,还与这轮投资中的领投公司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(天津)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《投资补充协议》:若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上市,建银文化则有权要求小马奔腾或李萍、李莉、李明中的任何一方一次性收购所持小马奔腾的股权。同时,还要另附10%的年复利息。
就是这一纸“对赌协议”将李明的遗孀给逼进了困境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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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显然,小马奔腾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内上市,而签署协议的创始人李明也在2014年1月2日,不幸突发心肌梗塞离世。
他的离世给妻子留下了一个乱摊子。按照“对赌协议”,李明、李萍和李莉三兄妹,需共同承担共6.35亿。李明突然离世后,根据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二第24条里的规定,金燕替代了李明的位置,成为被负债人。也就是说妻子金燕将要承担2亿债务。
针对此事件,李明的妻子金燕表示“为什么一份我毫不知情,也没有任何签字授权的‘对赌协议’,最后却需要我来偿还呢?”
丈夫去世后,给她留下的只有100万的遗产,她的两处房产也被查封了,面对此高债务,她无法接受。
金燕愤慨:“我对这份‘对赌协议’完全不知情,没有签字,在小马奔腾没股份,也没参与公司的经营,为什么会是夫妻共同债务?”
为此,金燕已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。
而最新的消息显示,金燕的上诉也许将有可能得到改善,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,在未来有望通过新的司法解释来完善。